Skip to content

從可信到可羨:文化護教的本質與使命

王唯權

摘要:本文探討文化護教的本質與使命,指出當代護教不僅要證明信仰的「可信性」,也要呈現其「可羨性」(也作「可欲性」)。文化透過日常生活塑造人的欲望與想像,因此教會需主動參與文化,以言說、生命與群體實踐呈現福音的真、善、美,使人不僅相信福音為真,也開始渴望它是真的。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nature and mission of cultural apologetics, arguing that contemporary apologetics must do more than establish the credibility of Christian faith; it must also demonstrate its desirability. Because culture shapes human desires and imagination through everyday life, the church must engage culture proactively, presenting the truth, goodness, and beauty of the gospel through its words, way of life, and communal practices. The goal is for people not only to believe that the gospel is true but also to begin to long for it to be true.

前言

論及「護教學」(apologetics),人們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如何論證上帝的存在、如何回應苦難問題、如何為耶穌的復活提供歷史證據,以及如何面對無神論與其他世界觀的挑戰。這些工作在基督教護教傳統中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然而,在當代文化處境中,基督信仰所面對的挑戰並不僅止於知識與理性的層面。對許多人而言,真正的障礙不只在於他們不知道基督信仰是否為真,更在於他們不認為這個信仰值得相信、追求與嚮往。換言之,護教所需要跨越的藩籬,不僅關乎理性的認知,也涉及人的情感、欲望與想像。

因此,當代護教除了追問「我們如何說明基督信仰是真的」之外,還必須進一步追問:我們如何使人看見,基督信仰不僅是真實的,也是良善而美好的,因而值得人將整個生命交託其中?

「文化護教學」(cultural apologetics)的重要性,正是在此一問題意識之下顯現出來。它所關注的,不只是基督信仰能否在理性上被理解與辯護,也包括福音如何在人所處的文化世界中,被呈現為值得相信與嚮往的真理。為了進一步說明文化護教的本質與使命,本文將從兩個方面展開討論:第一,什麼是文化護教學?第二,我們為什麼需要文化護教?

什麼是「文化護教學」?

「文化護教」是一個仍在持續發展中的概念,其內涵與實踐範圍亦不斷受到重新界定。

在較為傳統的理解中,文化護教主要是指藉助文化產物與文化現象進行護教。護教者除了運用哲學、科學與歷史等學術資源外,也從音樂、藝術、運動、娛樂、社會關係乃至政治生活中尋找對話的切入點,藉此說明基督信仰如何理解並詮釋人類的經驗、渴望與處境。

華人文化對「面子」的重視,可以作為一個具體的例子。若從較具同理心的角度理解,華人對面子的重視未必單純出於虛榮,而可能反映一種深植於群體倫理之中的身分與認同需求。《論語.顏淵》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十二11)。這句話反映出一種以關係和角色為核心的社會想像:每個人在既定的關係秩序中都有其身分,也被期待履行與其身分相稱的角色。當角色錯位、關係失序,或既有的身分與尊嚴受到侵犯時,「丟面子」的經驗便隨之產生。

面對這一文化現象,文化護教者可以指出:基督教信仰並未全盤否定華人文化中的榮辱意識,也不必然拆解家庭與社會中的角色關係與秩序;相反地,福音對榮辱文化及其所承載的身分認同,提供了一種新的理解與轉化。

基督教信仰宣告,我們有一位為拯救人類而甘願承受羞辱的基督。他「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走上十字架承受羞辱;然而,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使羞辱轉為榮耀。因此,福音並非簡單否定「君臣父子」所代表的角色倫理,而是重新定位人的終極身分與價值:人不再需要透過否認失敗、掩飾羞辱或維護面子來確立自身價值,也不再將社會角色、他人評價或自身表現視為身分最後的根基。

這正呈現出文化護教一種典型的運作方式:它進入一個文化既有的故事、象徵、渴望與張力之中,與之展開對話;肯定其中反映受造秩序(created order)的部分,揭露其中因罪而產生的扭曲,並進一步指出福音如何成全、修正並重新定位這些渴望。準此而言,文化護教的核心工作,就是在與文化的對話和互動之中,彰顯基督信仰的「可信性」(credibility)與「可羨性」(desirability)。

與傳統護教相較,兩者一個較為明顯的差異,在於所使用的素材與進入文化的方式。傳統護教較常援引哲學、科學與歷史等學術資源;文化護教則特別關注音樂、藝術、運動、娛樂、社會關係、政治,以及其他構成人類日常生活的文化實踐。

然而,近年來的文化護教論述,又進一步賦予這一概念更為廣闊的內涵。Paul M. Gould 在 Cultural Apologetics 一書中,將文化護教界定為:「在一個文化中建立基督徒的聲音、良心與想像力,使基督信仰被看見為真實且滿足人心。」¹

這一定義為文化護教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發展方向。文化護教者不再只是站在主流文化的資訊浪潮中採取被動防禦的姿態,也不只是等待文化提出問題,再逐一加以回應;相反地,基督徒需要主動進入文化的肌理之中,以其言說、生命與共同生活呈現基督教信仰的真、善、美。

從這個角度而言,基督徒的「聲音」,亦即我們所宣告的內容,應當值得人認真聆聽,並顯明其真實與可信;基督徒的「良心」,亦即我們的動機、品格與行動,應當彰顯良善與正直;而基督徒對文化、社會與共同生活的「想像」,則應呈現一種美好、豐盛且令人嚮往的生命圖景。

基於這樣的理解,Gould 認為文化護教可以在兩個彼此關聯的層次上運作。²

第一是「宏觀層次」(global)。在此層次上,文化護教關注一個文化中的人如何感知、思考與生活,並致力於參與塑造一個更具接納性、更令人振奮、更為美好,也更具吸引力的世界。這凸顯了文化護教的主動性:基督徒不只是回應文化,也積極參與文化的培育;不只是指出世界出了什麼問題,也藉著工作、藝術、家庭、教會、鄰里生活與公共參與,使人得以在具體生活中看見另一種可能的世界。

第二是「在地層次」(local)。在此層次上,文化護教著重辨識並消除具體的人在接受信仰時所面對的具體障礙,同時為基督教信仰提供積極的理由,使個人或群體逐漸能夠將基督教信仰視為真實而令人滿足,可信而值得嚮往。

這種進路並非與傳統護教相互排斥,而是將傳統護教置於一個更大的使命架構之中。文化護教一方面面向具體的人及其信仰障礙,另一方面則參與公共文化的塑造,使基督教信仰的真、善、美既被宣講,也能透過基督徒的共同生活被經驗。

這樣的進路使護教不再只是抽象的思想活動,而成為具體、可感且具有公共性的基督徒見證。Charles Taylor 在 A Secular Age 中以「去肉身化」(excarnation)描述現代基督教的一項傾向:信仰逐漸脫離身體性的實踐與共同生活,而被收縮至思想與認知的層面。³ 護教學同樣可能面對這一危機:我們擁有正確的知識與論述,卻未必讓人從具體生活中看見,這些真理究竟塑造了怎樣的人、怎樣的群體,以及怎樣的世界。

從這個意義而言,文化護教的一項重要使命,就是幫助未信者在尚未完全理解福音之前,便開始產生一種渴望:「但願福音是真的。」

而這份渴望,不只是由我們的言說所喚起,也應由我們的生命與行動所激發。

我們為什麼需要「文化護教」?

文化護教既涵蓋「宏觀」與「在地」兩個層次,以下將特別聚焦於「宏觀層次」,探討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為什麼護教工作需要藉著主動參與並塑造文化來進行?其中最核心的理由在於:文化正以隱微而持久的方式形塑人心。

文化從來不是中立的背景,也不是一張空白的紙,任由人們在其上進行純粹理性的選擇。相反地,我們每天所身處的空間、所觀看的影像、所聆聽的音樂、所使用的科技、所參與的消費模式,以及所置身其中的社會制度,都在潛移默化中向我們傳遞某種關於世界與人生的理解: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良善的?什麼是美好的?什麼樣的人生才值得追求?

James K. A. Smith 在 Desiring the Kingdom 一書中,曾以「購物中心」(mall)作為當代世俗宗教空間的重要比喻。⁴ 購物中心宛如一座現代的大教堂。它的建築空間、動線設計、燈光氛圍、背景音樂、商品陳列、廣告話語與消費流程,共同構成一套可感、可參與的「禮儀」(liturgy)。人們一次又一次地進入這個空間,一次又一次地參與其中的實踐;而這套「禮儀」也在反覆的參與中塑造人的欲望,教導人應當愛什麼、渴望什麼、追求什麼,以及何種人生才稱得上幸福。

這種文化性的「門訓」,至少在四個彼此關聯的層面上塑造著我們。

第一,它重新界定了人的根本問題。在基督教信仰中,罪根本上關乎人與上帝關係的破裂,是人虧缺上帝的榮耀並偏離受造目的之狀態。然而,在消費文化的邏輯中,人的根本困境往往被重新描述為某種「匱乏」:我不夠美、不夠成功、不夠有品味,也沒有別人所擁有的東西;換言之,我還不是那個「應該成為的自己」。

第二,當人的根本問題被重新界定之後,文化也隨之提供一套替代性的「福音」。如果人的問題在於「不夠」,那麼「救贖」自然就是補足所缺:沒有的,要擁有;少的,要更多;舊的,要更新。消費於是逐漸承擔起某種救贖性的功能,商品也不再只是商品,而成為一項關於新生命的應許:只要擁有這個,你就能成為你想成為的人。

第三,這套文化也重新塑造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當商品成為建構身分的重要媒介,人也容易開始以外貌、品牌、品味、財富與生活方式衡量自己與他人。我們一方面藉著消費建立自我形像,另一方面也將他人置於比較與評價的框架之中。消費主義因此不只塑造我們如何看待物,也塑造我們如何看待人。

第四,這套文化也遮蔽了消費行為背後的道德與社會代價。消費文化傾向使人專注於商品帶來的便利、快樂與身分認同,卻較少追問其生產、消費與丟棄過程可能涉及的浪費、剝削與環境代價。它所塑造的,不只是我們購買什麼,也包括我們習慣看見什麼,以及忽略什麼。

因此,「購物中心」雖只是一個類比,卻揭示了一個更深層的事實:文化正在門訓我們。文化最具塑造力的時候,往往不是公開告訴我們「應當相信什麼」,而是透過反覆出現、需要身體參與並承載情感與想像的生活方式,逐漸塑造我們所愛慕、所嚮往與所追求的事物,使某些價值最終成為不言自明的「常識」。

文化護教因此要求我們追問:在所處的文化中,人究竟如何感知、思考與生活?文化正在教導人愛什麼、渴望什麼,又將何種生命想像塑造成理所當然?

若文化正以如此深刻的方式形塑人心,教會便需要思考能否實踐某種「逆向門訓」:藉著言說、生活、群體實踐與公共參與,培育另一種渴望、另一種想像,以及另一種生活方式,使人得以看見一個更具接納性、更令人振奮、更為美好,也更值得嚮往的世界。

因此,我們之所以需要文化護教,正因為文化正以隱微而持久的方式形塑人心,而福音所要更新的,正是人的心。

結語

當代護教不僅需要說明基督教信仰何以為真,也需要呈現它何以良善、美好,並值得人以生命委身。這並不削弱理性論證、歷史考察與世界觀辨析的重要性,而是將它們置於一個更完整的圖景之中:真理不僅需要被清楚闡明,也需要被具體活出;福音不僅需要說服人的理智,也需要喚醒人的渴望與想像。

對華人教會而言,這意味著我們需要更深入地進入自身的文化處境,聆聽其中的渴望、恐懼與傷痛,辨識其中反映受造秩序之處與因罪而生的扭曲,並在家庭、教會、職場、藝術、鄰里與公共生活之中,具體呈現福音所開啟的另一種生命可能。

當人從基督徒的生命與群體之中嗅到基督的馨香時,他們或許尚未完全理解福音,甚至仍有許多理性與信仰上的疑問,卻可能已經開始產生一個重要的念頭:「但願這是真的。」這正是文化護教所要開啟的空間。

護教的目的不是贏得辯論,而是引人歸向基督。因此,教會不只需要回答世界向我們提出的問題,也應藉著自己的生命與生活,使世界開始反過來詢問:究竟是什麼樣的福音,能夠產生這樣的人、這樣的群體?當基督信仰不僅被論證為真,也在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中被呈現為善、被經驗為美,護教便不再只是對福音的辯護,而成為對福音真實性的具體見證。

註:

1. Paul M. Gould, Cultural Apologetics: Renewing the Christian Voice, Conscience, and Imagination in a Disenchanted World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9), 21.

2. Gould, Cultural Apologetics, 22–23.

3. Charles Taylor, A Secular Age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771.

4. James K. A. Smith, Desiring the Kingdom: Worship, Worldview, and Cultural Formation, vol. 1, Cultural Liturgies (Grand Rapids, MI: Baker Academic, 2009).

作者畢業於Talbot神學院,現於北美南加州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