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兄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我甚喜悅你!你向我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下一26)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
「不一樣又怎樣?」「真愛無敵,驕傲做自己!」……這些聽似勵志、豪邁的言論,來自於同性戀和支持者群體,打著「同性無罪,真愛有理」的旗號,爭取自由和權利。聖經「一夫一妻」的教導,被認為是不合時宜、不近人情的。
更有甚者,部分支持同性戀的教會認為舊約中的大衛和約拿單正是一對同性戀情侶,並拿出經文加以佐證,試圖證明聖經不反對同性戀。經常被引用的經文包括:「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撒上十八1);大衛告白約拿單向他「發的愛情奇妙非常,過於婦女的愛情」(撒下一26)。
當「同性之愛」超過「夫妻之愛」的時候,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和面對呢?
異姓手足,兄弟之愛
倘若今天有兩位男子心意契合,愛對方如同愛自己的性命,並向對方告白:「你給我的愛比女子的愛更美好」;這確實會令人有同性戀方面的遐想。然而,倘若我們根據經文的上下文及時代背景仔細思考,便會發現二人絕非同性戀。
首先,大衛是耶西的幺子,不得父親寵愛,與哥哥的關係也頗為緊張(參撒上十六~十七章),從約拿單身上,他獲得了如父如兄般的關愛。
再有,大衛和約拿單都是戰士;與不懂戰事的婦女相比,二人之間產生更多的共鳴,心意契合,是相當自然的。就在上述令人遐想之告白(撒下一26)的前後節,大衛都在傷心感嘆「英雄何竟仆倒」(撒下一25、27,「英雄」可指掃羅王和約拿單)。可見,他對約拿單懷有惺惺相惜的欣賞之情。
另外,經文從來沒有描述二人發生過性行為,且二人均有家室。更重要的是,從整本聖經來看,同性戀或同性婚姻都是違背神創造秩序的(參:創二章;羅一18~32等);而經文對大衛、約拿單關係的評價則是正面的,說明二人絕非同性戀情侶。
總括而言,大衛和約拿單之間存在的,就是惺惺相惜的友情;或者更準確地說,他們的感情確實超越了普通的友情。我們可以稱他們為擁有「兄弟之愛」的「異姓手足」,且「不是兄弟,勝似兄弟」。
那麼,應該如何評價「兄弟之愛」超過「夫妻之愛」呢?這樣的情況是神所喜悅的嗎?讓我們回到創世記二章。
設立婚姻,獨居不好
創世記二章描述了第一對男女(夫妻)的受造過程,婚姻關係也成為了最基本的人際關係。神在創造了萬物後,看所造之物為好,然而二章18節出現了第一個「不好」——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什麼是「不好」的呢?經文很清楚地指出:「獨居不好」。那麼,如何理解「獨居」呢?「獨居」的定義就是「單身/未婚」嗎?若是這樣,舊約先知耶利米、新約使徒保羅,甚至道成肉身的主耶穌,都是單身,他們的狀態是「不好」的嗎?
其實,「獨居」一詞原文是一個複合詞(介詞+名詞+第三人稱陽性單數字尾),直譯是「只有他自己,單屬他自己,單為他自己,單靠他自己」。故此,「獨居」的重點不是單身或未婚,而是孤獨,單單顧及自己,單單靠自己(沒有其他幫助),甚至於自私自利——這些是不好的。「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原文直譯是「造一個與他相對的幫助者」。「相對」的意思不是做對,而是相配、互補的關係,如同「綠葉配紅花,青山配綠水」。
因此,神最初創造的心意是:在親密的婚姻關係中,孤獨的、自我中心的、自私自利的個體,有機會漸漸消失。而聖經中也常以婚姻關係比喻人與神的關係,在婚姻中,人可以體會與神的親密關係。
然而,自從人類始祖墮落後,人與神的關係遭到了破壞,而象徵人與神關係的夫妻關係,也變得不再全然美好了。
並非理想,仍蒙悅納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是成功的君王;不過,在婚姻和男女關係上,他是相當失敗的。然而,他與約拿單的兄弟之愛,就聖經的上下文看,依然蒙神憐憫和悅納。雖然夫妻之愛淡漠,兄弟之愛超越夫妻之愛,這並非神起初創造時的旨意,也不是最理想的狀態;但是,兄弟的團契和情誼,在某種程度上使得他們不再是「獨居」(孤獨)的狀態,他們也能從這份情誼中體會神對人的愛。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
第一,當「兄弟之愛」超過「夫妻之愛」時,不應武斷定義當事人為同性戀,但「二人成為一體」的親密連結只存在於夫妻之間,絕對不能越界。第二,根據神起初創造的旨意,「夫妻之愛」若是不如「兄弟/姐妹之愛」(友情),這並非理想狀態。第三,婚姻關係並非唯一的人際關係,婚姻之外健康的友情和團契,也可以使我們不致於「獨居」(孤獨),並從中體會神的愛——這是蒙神悅納的。
願神保守我們,在婚姻內和婚姻外都擁有討神喜悅的人際關係,直到主再來!
作者為本刊執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