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公共神學,為何要提倡?
公共神學所關注的議題,在教會歷史中一直存在,但作為一個獨立學科,卻只是近二十年的事。其中一個標誌性的發展,是2007年在英國創立的《公共神學國際學刊》。在該學刊的首期社論中,編者解釋了需要關注公共神學的四個理由:第一,神學需要與當代社會的公共議題互動、參與、回應。第二,神學需要與不同學術領域展開對話,例如政治、經濟、文化研究等。第三,要處理基督信仰私人化(或去公共化)的不良現象。信仰保守的教會特別容易有此弊病,將信仰的內化、深化,變成信仰的個人主義化,退守至私人領域,與世隔絕,放棄在世上作光作鹽,對神的作為及主權嚴重設限。第四,教會可以影響公共決策,同時也從實質性的公共論述中學習。
換言之,「公共神學是一個活生生的宗教傳統與其公共環境之間的互動與積極參與。」基督教神學雖然並不擁有對眾多公共議題的所有答案,「但它能提供道德、倫理與靈性的洞見。」
二、公共神學是全新的嗎? 在教會歷史中,有沒有這方面的關注?
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及加爾文都教導「兩個國度的神學」。信徒有雙重身分,既活在基督救贖國度中,同時又活在一個今生的國度;既要做一個好的基督徒,也要做一個好的公民。這個雙重身分就帶來雙重語言表達及思考方式。
2020年出版的《非洲公共神學》一書清楚列出大家關心的公共生活議題:工作、經濟、貧窮、農村社區發展、教育、環境、科學、衛生保健、人權、性別、遷移與人口販運、難民與無國籍人士、宗教間關係、政府、警察與軍隊、土地問題、媒體、藝術、領導力、跨世代議題、民主、公民、公民社會。這些議題,大部分在傳統神學課程中歸入基督教社會倫理學的範圍。公共神學這個新學科以更大視野來看人的公共生活,也注重與不同學界對話;因此,華人處境中的基督教與儒釋道對話,也屬公共神學。
三、傳統教導是「聖俗二分」,為何要關心公共生活?
受前人影響,華人教會長期把「神聖/屬靈」(聖)與世俗(俗)分開對立,視敬虔生活只適用於個人、教會及家庭,而日常工作、社交、經濟、政治等則屬於世俗範疇而無需關注,甚至要遠離世俗。因此,教會牧養工作狹隘地侷限於人的靈命,對於「世俗」的生活一概不談。
然而,信徒每週在職場度過的時間,往往比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還多。他們在職場經歷的困擾,牧師和傳道人可以用「不理會世俗世界」為由而置之不理嗎?再者,公共神學對全面的靈命塑造大有裨益。公共生活一直以來潛移默化地塑造我們的心靈,這個事實不會因教會宣告公共生活是世俗的而改變。要正面抵抗這個被動的同化過程,基督徒需要在聖靈重塑我們新生命的同時,以這個重塑的心靈主動去塑造我們的公共生活。當信仰能落實在公共生活的時候,信徒能感到這個信仰更真實、更堅定、更經得起考驗,這樣的靈命才更整全(holistic spirituality)。
四、公共神學與教會使命何干?
洛桑世界宣教大會於1974年7月舉行,會後發佈《洛桑信約》;除了強調福音佈道的重要性,《洛桑信約》第五段特別獨立強調「基督徒的社會責任」。
2010年第三次洛桑會議在南非開普敦舉行,會議結束時大會也通過另一份文件《開普敦承諾》,其中《認信》最後一段落10.B敦促大家注意「我們使命宣教的整全性」(the integrity of our mission)。整個《開普敦承諾》指出,教會為了履行整全福音使命,需要進入以下這些公共領域:學術界、文化界、藝術界、公共政策、公共服務、公共辯論。雖然《開普敦承諾》沒有用「公共神學」這個詞,但已經打下堅固基礎。
五、聖經有教導我們重視公共神學嗎?
舊約先知非常關心人的公共生活。人犯罪,不僅表現在宗教生活、個人生活、家庭生活,上帝同樣譴責公共生活中的罪。先知經常把以色列人虛有其表的敬拜與他們虛偽的公共生活作對比(摩五21~23;賽一10~17;耶七1~11;彌六6~8;何六6)。受先知譴責的人,他們守節期、定時獻祭、用心敬拜、甚至禁食,卻沒有在公共生活中活出公平、公義。先知要更正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聖俗二分」。
耶穌傳道的核心信息是上帝的國度,主禱文中說:「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上帝國度及上帝旨意涵蓋個人生活、教會生活及公共生活。正如荷蘭公共神學家亞伯拉罕·凱波爾(Abraham Kuyper) 的名言說:「在人類心靈世界的結構中,沒有任何部分能夠與整體隔絕而自成密閉體;在整個人類存在的疆域之內,沒有一方寸土不在基督主權的範圍之下,在其上祂會不宣告說:『此乃屬我。』」
彼得對教會有一重要教導:「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7)。「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屬教會生活,「務要尊敬眾人,尊敬君王」則屬公共生活;兩者要相提並論,因為同樣重要。
六、公共神學與傳統神學有何分別?
若把公共神學界定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起反思如何好好過公共生活」,則可以看出以下差異:
(1)對象:傳統神學的言說對象主要為教會,公共神學的言說對象除了教會這個「小公共」,還有社會這個「大公共」。
(2)表達方式:傳統神學的表達方式就是基督徒的信仰語言(聖經、教義),公共神學則要求雙語表達(以信仰語言為母語、公共語言為外語)。因此要把我們的神學母語轉譯成非基督徒也能明白的公共語言,打開與非信徒對話的空間。
(3)方法:傳統神學沿用固有方法(聖經、傳統、理性、經驗/經歷),公共神學則要求學習對其他領域的知識(如政治、經濟、法律、科學技術、儒釋道思想等)。傳統神學只能由基督徒自己來從事,而公共神學則必須由基督徒開啟與非基督徒的對話空間來進行。
(4)目的:傳統神學要促進教會履行其多方面的傳統使命(靈命塑造、倫理生活、牧養關顧、廣傳福音等),公共神學則不只為教會而做,還為了教會所在的廣大公共,目的是促進廣大社會的共善(common good)。
七、教會的責任是宣講,為何需要與公共對話?
教會的傳統態度是對社會說話(speak to,高高在上),而不是與社會對話(speak with,對等)。教會習慣以「君臨天下」的態度分析社會的終極問題,宣佈解決辦法來自於信仰提供的終極答案。
然而,教會不是百科全書,甚麼都懂;在公共議題中有很大的學習空間。再者,在教會歷史及當代的公共生活中,我們發現教會有時也是公共生活問題的一部分。潘霍華發現,承載日耳曼民族主義的重要單位是「日耳曼基督徒」教會;馬丁路德金恩發現,承載種族主義及種族隔離思想的重要機構是南方白人教會;南非教會發現,承載種族隔離思想的是荷蘭歸正教會。
教會並非上帝,在公共生活中要學習謙卑。
八、為何要使用「雙語」:將「信仰語言」轉譯為大家聽得懂的「公共語言」?
台灣、香港、東南亞的華人,每天用至少兩種語言來與別人溝通——既用自己的母語,也用公共語言。這乃生活之日常。
若把公共神學界定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起反思如何好好過公共生活」,這樣的工作就必須以「雙語」進行。教會的母語是信仰和神學的語言;但在公共生活中,教會與非基督徒一起思考如何促進公共生活之共善的時候,就必須把「信仰/神學母語」轉譯成非基督徒也能明白的「公共語言」,「雙語」並用。
另外,公共神學必然是跨學科、跨領域,重視對話,只用聖經/基督徒的語言是自說自話,要對話就必須同時以公共語言進行。
我們也可以從護教學的角度來理解公共神學。教會普遍認為護教學是必須的,然而,護教學的本質正是要用非聖經的語言來言說基督信仰的合理性。公共神學也如是,需要把信仰語言轉譯為非信徒也聽得明白的公共語言。
九、公共神學會否使教會分散注意力而忽略傳福音的使命?
洛桑委員會在2001年英國牛津開會,之後發表了《彌迦整全使命宣言》(The Micah Declaration on Integral Mission),其中一段說:
整全的使命(integral mission)是福音的宣講(proclamation)和示範(demonstration)。這不只是說佈道與社會參與各做各的。更確切地講,在整全的使命宣教中,當我們呼籲人們在生命的各個層面都悔改並付出愛時,我們的宣講就會帶出社會果效;並且,當我們見證耶穌基督那轉化生命的恩典時,我們的社會參與也會帶來佈道的果效。
非基督徒關心的,不只是我們在神學書本上及講道中如何天花龍鳳地詮釋聖經和信仰,而是我們在生活上如何忠實地詮釋聖經和信仰,教會生活有沒有道成肉身,彰顯基督。除了傳福音以外,教會若只管獨善其身,只關心自己的宗教自由,對社會中他人瓦上霜袖手旁觀,漠不關心,那麼非基督徒對我們所傳的福音就難以產生興趣。公共神學是教會突破與世隔絕心態,把信仰帶入公共空間,持續見證上帝真理,協助信徒過公共生活。
我們要讓非信徒知道:因著耶穌基督的愛,我們願意與你們攜手,促進廣大社會的共善。
(更深入、詳細的解釋,請參考作者所著的《誰是時代的先知?馬丁路德金恩與葛理翰的公共神學實踐》,台北,校園出版社,2025)
作者為美國富勒神學院斯特芬伉儷中華研究講席教授暨中華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