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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而效法的救贖模型」:十字架治愈人心的方式(2之1)

戴永富

摘要:本文指出,基督的十字架救贖不僅有客觀的代贖功效,也有主觀更新人心的能力。此次刊載的是上篇,首先說明救贖不能只理解為赦罪與和好,更包括聖靈藉十字架感動並轉化罪人,使人認識神的愛、公義與智慧,在悔改中與基督聯合,並開始效法基督,進入新生命與新創造的過程。

Abstract: Christ’s atoning work on the cross has not only an objective, substitutionary efficacy but also the subjective power to renew the human heart. This first article argues that atonement should not be understood only in terms of forgiveness and reconciliation. Through the cross, the Holy Spirit moves and transforms sinners, enabling them to perceive God’s love, justice, and wisdom. In repentance, they are united with Christ, begin to imitate him, and enter the process of new life and new creation.

一、緒論

基督徒常強調十字架救贖的客觀層面,即耶穌在十字架上代人受罰的犧牲客觀真實地帶來了赦免與和好。救贖的客觀意義事關福音的核心教義,但我們也要重視救贖的主觀意義,也就是人心藉著十字架所經歷的改變,使人能接受救贖恩典的作用。

中世紀法國神學家,皮爾·阿伯拉爾(Pierre Abélard)對救贖的主觀意義特別重視。然而,阿伯拉爾是一位備受爭議的神學家,在他的《羅馬書註釋》裡,他似乎將耶穌之死主要視作「偉大之愛的典範,讓人心被感動而效法基督無私的虛己」。當時,這很快引起了克萊爾沃的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及其他神學家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阿伯拉爾忽略基督受難所完成的客觀救贖功效,僅視十架為道德上的崇高表現而已。將耶穌之死只理解為激勵人心的道德模範,顯然是重蹈伯拉糾主義異端的覆轍,也減輕了原罪的破壞性(Quinn 2009, 357–58);尚未重生的罪人無法只靠模範(哪怕是基督自己的)來效法耶穌。然而,阿伯拉爾或許未曾充分強調基督救贖的客觀意義,但他也未必僅將十字架視為一種愛的榜樣。有學者認為,阿伯拉爾其實相信,人得救是靠恩典和聖靈的感動,但神的救贖工作不單體現於耶穌的代人受罰,更是通過十字架對人心的徹底改變,使本來與神為敵之人變為神的兒女(Quinn 2009)。

無論阿伯拉爾究竟提倡何種救贖論,十字架的救贖確實有其主觀功效。十字架可以說是一種具有超時空力量的聖禮:神的靈透過十字架使不同時代的人經歷重生,即被耶穌浩大之愛完全征服。可以說,十字架是神用以輸入祂價值觀的管道,旨在根絕人的自我中心主義。所以,十字架是治好人的自我中心主義與罪惡的良藥。十字架本是神人共棄的象徵,也是世界用以懲治異己的刑具,但基督的十字架居然成為一座橋樑,使神與無數人聯合。世界通過十字架拋棄耶穌,耶穌卻以十字架為世界而死,藉此以德報怨、以愛心抵消怨恨。十字架使仇視神的罪人成為耶穌的家人。救贖的主觀意義顯示,雖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客觀功效足以救贖人,但若沒有人對基督工作的肯定和接受,人無法享有救贖的效果。這不是說罪人的主觀回應是救恩的條件,乃是指出人是領受恩典的器皿。總之,基督的受難不只客觀地賜人以罪的赦免,也轉化人的心。

其實,罪惡已歪曲人的意志並蒙蔽人的理性;在自我中心主義泡沫裡存在的人不僅不能覺悟到自己的罪惡,也體會不到(或本不想體會)神的大愛。然而,當聖靈透過十字架感動並光照人心時,人在一定程度上能感受基督自己的感受:他們開始覺悟到罪惡的嚴重性、神審判的公正性,以及基督對他們的無私之愛。十字架好比一扇屬靈的窗戶:它使活在世上的罪人窺視基督之心,因而讓自己被屬天的精神及價值觀所「感染」,進而被征服。十字架的道路是聖靈將十字架精神注入人心之路。道成肉身的整個使命和過程,就是抵抗與戰勝肉體價值觀的過程;而通過悔改,我們也被吸引到那過程裡面。再者,效法基督的過程起始於十字架與人的相遇。但因為這整個過程都倚靠聖靈的感化能力,基督不只是榜樣;也就是說,我們效法基督的能力,取決於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通過他的靈與我們合一。

所以,我們在肯定耶穌代人受罰工作的必要性與客觀性的前提下,也要充分認識十字架所帶來的主觀轉變。十字架所帶來的赦免與和好(客觀果實)是以悔改之心(主觀層面)為其效果及容器的。下面我們會更詳細討論這理論的神學基礎和重要性。

認識論基礎: 十字架是神的俯就性、轉化性啟示

1、十字架作為神俯就性的自我啟示

神出人意料地用十字架當作他自我介紹的媒介。路德曾說,十字架這看似世上最沒有神同在的刑場,但居然是人與真神相遇之處。說「人透過十字架認識神」,就如同說「人在地獄裡遇見神」一樣。神這樣顛覆性的自我介紹,反映出以愛扭轉乾坤的大能。因此,十字架的啟示將人引領至神的心裡而與神聯合,從而被神轉化得越來越像神自己。

自古以來的宗教領袖和哲學家,都殷切盼望能認識神並效法神,他們想藉此掙脫苦難的枷鎖。但人被有形的東西和環境限制住,所以很難想像那無形的至高者是什麼模樣。有鑑於此,加爾文相信,神的自我介紹會考慮人認識功能的有限及各樣軟弱,即,神的啟示是俯就或適應於人之情況的。照此,十字架是神的俯就性介紹,但它適應於人的哪種情況呢?答曰:「痛苦」。一位倫理學家曾說:「痛苦是普遍且無偏愛的,所有人都會受苦……只有痛苦才能向剛硬的人說話,因沒有人對自己的痛苦漠然視之;痛苦那麼有力地觸摸人的心坎,並接管了人的整個存在」(Pinckaers 1988, 82,83)。受苦的人所需要的是他者的關懷與幫助,所以受苦者總是處於需要愛的狀態。苦難(包括心裡的痛苦,如懺悔)摧毀了防衛機制的堡壘,使人更有準備接受神自己。受苦之心好比深淵,讓神的靈運行在其上,可以化空虛混沌的人心為新的創造。罪惡和痛苦迫使人倒空自己的心,被那帶來解救之大愛所填滿。

2、苦難與十字架中的人神相遇

有一位神學家說,在以受苦的僕人介紹自己的時候,神告訴一切受苦或孤苦的人:「我瞭解你的罪所帶來的苦楚」,而人透過聖靈體會了神的愛而告訴神:「我瞭解祢的愛」。這裡所發生的是神的心與人的心之聯合,而人藉此也開始效法神。在十字架上,基督其實不僅體會人的苦難與軟弱,也承擔了人該受的刑罰,這樣人就不必受地獄之苦了。這叫信徒對主愛上加愛,因而更有動機效法他:「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如此,所謂神啟示的俯就性就是指,神通過體會人所普遍經歷的黑暗與苦難,將祂內心的愛灌注到人的心坎裡。這樣,神的自我啟示就能感動人心而轉化人生。但這感動不是情緒上的衝動,而是神與人聯合的開始。神是超越性的,所以祂的所有自我介紹都是俯就性啟示;但神的啟示,尤其十字架,並非俯就或適應世界的價值觀。從世界的人生哲學出發,十字架是愚拙的,是絆腳石。對世界,神的啟示顯得不俯就,也不合人的常理。十字架的信息只適合那願意擁抱(而非避免)其脆弱性並面對自己罪的人。這意味著在人接受十字架之前,其接受功能需要先被神改變:聖靈要先軟化人的心而使之感受到基督所感受的(即將「石心」變成「肉心」,結三十六26)。正因如此,雖然我們無法完全認識神,十字架所啟動的認識是真實的,甚至涉及基督的內心深處。

3、十字架如何轉化人的理性與意志

墮落前,理性和意志也是人與神聯合的功能;通過這聯合,理性領受了智慧,而意志為愛所充滿。如今,墮落之人的理性和意志通過十字架重新蒙受了智慧與愛,使人重生得救,因為愛和智慧是新生命的表現,也是神與人聯合的結果。人以智慧和愛心與神聯合,是神用祂的話和祂的靈創造人的結果。天父不但以祂的話和靈創造人,也以這「兩隻手」拯救自己的受造物。十字架是神話語的表現,所以神通過十字架改變人的理性,令人洞悉十字架雖然好像是愚拙的,且是絆腳石,其實卻是神的智慧和能力的彰顯(林前一23~25)。神的靈也透過十字架感動人的意志,使人深深體會到「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如此,神的話語和聖靈通過十字架使人在神自己的智慧和愛心上有參與。愛和智慧令人可以分享神的性情和思維,故讓人更像神。總之,無論是創造還是新創造,都離不開神的話語與神的靈;正是在這過程中,人藉由智慧和愛與神聯合,進而效法神。

由此可知,十字架這看似生命最悲慘的終結,竟然是神重新創造人的媒介。基督之靈的跨時代工作使十字架成為一個富有創造能力的事件(Fiddes 1989, 106),因為它有能力使人以愛和智慧這新生命的功能不斷回應神的愛和智慧。因此,神的啟示不僅要適合人的接受能力,而且還要轉化人,令人能被神「同化」而成全其人性,因為最真實的人就是最像上帝之人。這不是說人會變成神,但人會越來越像神自己,也在神的內在生命中有份(彼後一4)。所以,神透過十字架的自我介紹既是俯就性的(accommodative),也是轉化性的(transformative)。一個未能適應人接受功能的啟示,是無法被人理解的,因而毫無補益,此話不假。但同樣,不能使人變得更像神的信息也無法拯救人,因而無濟於事。

作者是拜歐拉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創欣神學院兼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