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督的十字架救贖不僅有客觀的代贖功效,也有主觀更新人心的能力。本文是下篇,進一步提出「聯合而效法」的救贖模型,說明信徒藉聖靈與基督聯合,在悔改中參與基督的聖潔、謙卑與愛,從與神為敵轉為與神和好,恢復神形像,活出新創造的生命與使命。
Abstract: Christ’s atoning work on the cross not only accomplishes objective, substitutionary redemption but also brings about the inward transformation of the human heart. In this second part, the author further develops a “unitive-transformative” model of atonement, explaining how believers,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are united with Christ and, in repentance, come to share in and reflect his holiness, humility, and love. Through this union, they move from enmity with God to reconciliation with him, are restored to the image of God, and live out the life and mission of the new creation.
十字架的轉化作用: 「聯合而效法」
十字架如同跨時代的入口:接受十字架就是脫離黑暗的現實,進入光明的國度;也如同穿過幔子進入至聖所,或是穿越基路伯天使火焰的劍,重返伊甸園——這一切,都意味著與神相遇,親密認識祂。通過十字架,我們發現了「認識神」這聖經中最關鍵的概念之一的新內涵:所謂認識神,就是人得以在基督裡與神聯合而效法他的過程。進言之,人對十字架的真正接受,取決於聖靈將基督與罪人聯合起來,使人能感受到基督的愛心與他對罪惡的態度,這樣人就開始更像神了。十字架所啟動的「聯合而效法」,實質上是信徒新生命的內涵,所以信徒的靈命成長也就是這「聯合而效法」過程的進展。總之,神在十字架上介紹自我的方式,是通過使人與他聯合而變得像他一樣。聯合而效法是「新現實」戰勝並贖回「舊現實」的方式,也是基督徒的人生哲學。
十字架所啟動的「聯合而效法」有如下一些含義:
其一,我們與聖潔的基督聯合,使我們也開始效法神的聖潔。懺悔蘊含著人對自己的罪和神的公義要求的覺悟(Moberly 2012, 26),所以除非有公義之靈的轉化工作,人是無法懺悔的。懺悔是罪人效法神的開端。儘管神與罪人之間有著極大的差距,罪人若要真誠悔罪,就必須與公義聯合,接受公義的要求與指責;在悔改中,人完全接受聖潔之神對罪人的評價,也效法被釘在十字架的基督,對神的審判說阿們(同上,117)。通過認罪悔改,神的聖潔進入了人的至深處,從裡面洗滌人的良心(Torrance 2009, 69)。因此,十字架所產生的悔改表示人已親近神或已經與神聯合了。此外,十字架的救贖終結了墮落現實的空虛混沌,帶來了新現實的秩序;這秩序的開始,是罪人在意志上的重新定位,即悔改(Van Nieuwenhove 2005, 283)。如此,若人未能體會基督如何代人承擔罪責,並且愛人到底,就仍然活在舊的現實之中。悔改意味著人捨棄自己的中心地位,從而脫離肉體、撒旦和世界等舊現實的暴君的奴役。
其二,謙卑的基督與我們聯合,使我們也開始學習謙卑。神從天上降卑至各各他的行動,使人不得不謙卑下來。人之所以能虛己認罪,正是因為他遇見了那位虛己的神。但只有基督的犧牲才是名副其實的虛己或謙卑,因為神從他正當的至高位置上倒空自己或自甘卑微,而人的虛己本來是人從不正當的位置回到屬於自己的地位上。也就是說,對人而言,虛己是承認自己的受造性和罪性。神在十字架上的滔滔大愛充滿了人心田的每個角落後,被主的愛戰勝之人毫無辯解地承認自己的罪與不配。當罪人悔改時,他所經歷的是意志上的方向性轉變:過去是「內向」或追求自我,現在是「外向」或追求神。從「內向」轉到「外向」的過程也是虛己的過程:由於其自我被神的愛充滿而感動,人不再抓緊自己的權利不放,不自私自利,也不貪圖虛榮(腓二3)。總之,意志的根本性轉變會產生出主自己的心態,而這心態會結出聖潔生命的果子。這是為何真正的悔改會帶來言行上的轉變。在被謙卑之神感動而懺悔時,人也已經開始效法神,因無論是虛己之神或悔改的人都為了恢復關係而自甘卑微(Cuneo 2017, 195)。
其三,我們與愛我們的基督聯合,使我們也愛神。哪裡有真正的愛,哪裡就有聖靈。通過聖靈的跨時代工作,作為神話語體現的十字架流溢出愛來,將不同的存在聯合起來。正如人通過一首歌曲就能進入音樂家的內心世界而分享他的心態一樣,聖靈用十字架的傳講使罪人以基督的心為心。換言之,當人受聖靈的感動而領會十字架的意義時,他實際上已經開始感受主所感受的,思想神所思想的。聖靈以十字架轉化人,讓神的愛成為人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事,而不只是頭腦上的知識而已。那麼,人感受到基督對自己愛的時候,自己的心也產生了對基督的愛。主為了那敵對他卻也需要他的人甘願受死的愛,宛如洶湧洪水沖決了自我防衛機制的堤壩,使人變得更愛神,更愛他者,也更真實地愛自己。十字架這本是人與神隔絕的地方,居然成為神和人心心相印、心有靈犀一點通的媒介。因此,新約應許(耶三十一33~34)的實現是以十字架開始的。
顯然可見,罪人只能通過與愛他們的基督聯合方能愛基督。神與人的聯合並非本性上的混淆,但也不只是思想上的一致,乃是以相互虛己和彼此充滿為內涵的相愛關係。神的虛己體現於基督甘願進入墮落之人的狀態而親身感受神對罪人的審判。人的虛己是人願意倒空自己的驕傲而「進入」或體會耶穌受難的事件,從而體悟自己的大罪與主的大愛。神虛己進入人生,等同於耶穌所說的「我住在你們裡面」;而我們虛己進入基督的受難等於我們對主說:「我們在你裡面」。彼此的虛己帶來相互的充滿,而這是相愛或位格之間聯合的本質。十字架的虛己也意味著神與人的相互親近:神透過成為被釘於十字架之人而親近人,人通過悔改而靠近神(Torrance 2009, 68–69)。彼此虛己所體現的,是神和人在意志上的聯合或相愛。但我們也要注意,神的虛己先於人的虛己,神親近人促使人親近神,所以神的愛總比人的愛偉大,神通過耶穌的虛己總比人的謙卑徹底。
其四,主與罪人的聯合表現出創造者與受造物之間的友誼。友誼的核心特徵之一是彼此體貼或同甘共苦,因為朋友是知己或自己的另一個自己(亞里士多德)。耶穌受難時為仇視他的人的罪悲傷;面對人的罪,耶穌的愛以悲傷為表現(Moberly 2012, 29)。在此,「深」與「高」相應:耶穌所經歷的深刻痛苦反映出神至高無上的慈愛。我們可以與主聯合,因他先進入人生,與罪人「打成一片」,感受罪惡的可怕與人的痛苦。那麼,當人被聖靈感動,人也與耶穌「打成一片」,即從受難耶穌的心中感受神的審判與他為人受罰的大愛。通過聖靈的「彈奏」或感動工作,基督受難的故事好比音樂一樣,把人的心與耶穌這位「作曲家」之心連接在一起。人聆聽音樂時能直接感受到作曲家創作音樂時的心態,人透過耶穌的靈也得以體驗基督自我犧牲之愛。如此,罪人就變成了耶穌的知音了。總之,聖靈把耶穌和罪人聯合起來,從而使罪人通過變成耶穌的知音而享有救贖的果實。
如此,十字架所帶來的和解動人心弦地顯明了:罪人過去以神為仇,現在通過體悟十字架的大愛變成神的知音。耶穌叫我們愛仇敵,但除非我們明白他的死的動人意義,我們無法明白「愛仇敵」的全面內涵。非常奇妙的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眾叛親離、孤苦伶仃,但現在,聖靈藉著十字架,使那些與殺害耶穌的人有一樣心態的罪人,竟然變成基督的知己。世人通過殺敵來建立自己的國度,基督卻藉著為敵人死,來建立並擴展他在世上的國度。世界的道理是暴力出政權,屬天的邏輯是十字架出神的國。如此,十字架恢復了墮落前的狀況,也就是創造主與祂在世上的代表作(人類)的友誼。
小結:「聯合而效法」 模型的重要性
十字架工作的客觀層面(如:基督客觀地替人還債)是其主觀層面(人的悔改)的基礎。唯有客觀層面方能產生主觀的改變;這是人自己無法做到的,因為人無法用自己的性命還清罪債,也無法改變自己的心。神的救贖工作是,神先給我們提供與祂和好的客觀條件,之後神通過客觀條件在我們心中產生主觀條件。這表明,不是我們愛神,是神先愛我們;不是我們尋求神,是神先尋找我們。
然而,主觀條件相當重要。阿奎那說,「十字架激起我們的愛,而通過這個,我們就被赦免」(引自Williams 2017, 15)。這句話不意味著人對耶穌之愛是人對自己的救贖所要作出的部分貢獻。人的愛在此是接受神的救贖之愛和赦免的工具,本身也是神的救贖工作的效果。當然,愛是離不開、也是出於信心的(邏輯上而言,相信基督的救贖是在愛以先)。沒有生發愛心的信心,人不會領受赦免,不是因為人不夠努力,而是因為人的不信和不愛表示人不要接受神的赦免。但人蒙受神的赦免,意味著人已經與主聯合了。
不僅如此,救贖的主觀層面反映出神以聖子為媒介的創造和救贖工作。人可以說是神的形像(聖子)之形像。由此,根據愛任紐與加爾文,創造後,人完成神所托付之使命的方式,是像聖子一樣,向天父虛己而讓父和子的靈更進一步充滿自己,如此,被神充滿的人便能造福世界。同樣的,十字架所體現的,是真正之人(基督)代表人類向天父虛己,而被復活的靈充滿。十字架於是像跨時代的磁鐵似的,吸引人通過聖靈進入基督的生命(與基督聯合),讓聖靈激起人的悔改與愛心(效法基督),使人在基督裡向天父虛己。人向父虛己是參與聖子的虛己,所以十字架所開始的,是人類重新成為神的形像(聖子)之形像的過程。人的虛心和悔改是聖靈充滿人的表現,也是讓人進一步被聖靈充滿的方式,而藉此,人也重新成為神的同工,變成神賜福與受造物的管道。因此,神的創造或救贖工作都使人通過與聖子聯合而在聖靈裡效法、彰顯神的樣式;不管創造或救贖(即新創造)都同樣說明,人的使命就是藉著聖靈的聯合活出父和子的關係,也代表神愛護受造物。如此可見,十字架的事件其實也是一種創世記,是神更新祂的創造的奇妙作為。神的靈運行於十字架的黑暗、混亂及如同深淵的地獄般折磨之上,從而與神的道創造出新的生命、新的人類。
參考書目:
Cuneo, Terrence. (2017). “St. Isaac’s Dictum,” in Goetz & Seachris, eds. God and Meaning. NY: Bloomsbury, pp. 185–207.
Moberly, J. (2012). Atonement and Personality. London: Forgotten Books.
Pinckaers, Servais. (1988).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M. Noble, trans. NY: Alba House.
Quinn, Philip. (2009). “Abelard on Atonement,” in Michael Rea, ed. Oxford Reading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 vol. I.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348–64.
Torrance, Thomas. (2009). Atonement: The Person and Work of Christ. R. Walker, ed. Downers Grove: IVP Academic.
van Nieuwenhove, Rik. (2005). “‘Bearing the Marks of Christ’s Passion’: Aquinas’ Soteriology,” in Van Nieuwenhove & Wawrykow, eds., pp. 277–302.
Van Nieuwenhove, R. & J. Wawrykow, eds. (2005). The Theology of Thomas Aquinas. South Bend: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
Williams, Rowan. (2017). The Sign and the Sacrifice.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Kindle.
作者為拜歐拉大學中華神學研究中心主任、創欣神學院兼職教授。
